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页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区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工作,公正、公开、科学、及时地审定主要林木品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内主要林木品种的审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主要林木,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林木目录》和《内蒙古自治区主要林木目录》确定的主要乔灌木树种,主要林木品种包括选育品种、家系、无性系和种子园、母树林、采种基地、种源区种子及引种成功的树种、品种等
第二章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四条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设立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全区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工作,主要包括审定、编号、命名、颁发林木良种证书,提请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予以公布
第五条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由科研、教学、生产、推广、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专家和负责人组成
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五年
因工作变动,委员可临时调整第2页共9页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9页或增减
根据审定工作的需要可临时聘请有关专家
第六条内蒙古自治区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名组成
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内蒙古自治区林木种苗站,负责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委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二)能按时参加委员会会议;(三)从事林木品种选育、推广、管理或相关工作;(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八条委员应履行下列职责:(一)对委员会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二)有宣传执行本办法,参加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活动,完成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交给的任务以及调研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