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可修改编辑志愿者服务理念及礼仪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的概念及常识
志愿者的概念:“志愿者”(英语Volunteers)是一个没有国界的名称,自愿参加相关团体组织,在自身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在不谋求任何物质、金钱及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合理运用社会现有的资源,志愿奉献个人可以奉献的东西,为帮助有一定需要的人士,开展力所能及的,切合实际的,具一定专业性、技能性、长期性服务活动的人
在香港,志愿者被称为“义工”,志愿者行动叫做义务工作
在台湾,志愿者称为“志工”
志愿者的精神: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奉献--原指恭敬地交付、呈献,即不求回报地付出
奉献精神是高尚的,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精髓
志愿者在不计报酬、不求名利、不要特权的情况下参与推动人类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活动,这些都体现着高尚的奉献精神
友爱--志愿服务精神提倡志愿者欣赏他人、与人为善、有爱无碍、平等尊重,这便是友爱精神
志愿者之爱跨越了国界、职业和贫富差距,是没有文化差异,没有民族之分,不论高低贵贱的平等之爱,它让社会充满阳光般的温暖
互助--志愿服务包含着深刻的互助精神,它提倡“互相帮助、助人自助”
志愿者凭借自己的双手、头脑、知识、爱心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帮助那些处于困难和危机中精品可修改编辑的人们
志愿服务者以“互助”精神唤醒了许多人内心的仁爱和慈善,使他们付出所余,持之以恒地真心奉献
“助人自助”帮助人们走出困境,自强自立,重返生活舞台
受助者获得生活的能力后,也会投入到关心他人、帮助他人、为社会做贡献的志愿活动中,这些志愿活动都涵盖着深刻的“互助”精神
进步--进步精神是志愿服务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志愿者通过参与志愿服务,使自己的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促进了社会的进步
在志愿活动中无处不体现着“进步”的精神,正是这一精神使人们甘心付出,追求社会和谐之境的实现
“中国青年志愿者”的标志:整体构图为心的造型,同时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