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1注册环保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VIP免费

1注册环保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_第1页
1/16
1注册环保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_第2页
2/16
1注册环保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_第3页
3/16
附件1:注册环保工程师新旧专业参照表专业划分新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本专业环境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规划与管理水文地质与工程地质农业环境保护环境科学环境科学环境学生态学与环境生物学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壤与农业化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资源环境区划与管理相近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供热空调与燃气工程城市燃气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流体机械及流体工程执能工程与动力机械热能工程能源工程工程热物理土木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利用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化工工艺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化工设备与机械安全工程矿山通风与安全安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制造流体传动及控制设备工程与管理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机械电子工程其他专业除本专业和相近专业外的工科专业1注:1、表中“新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3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规定的专业名称。2、申报考核认定的人员,所学专业在“参照表”中未列出的,但与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相近的,请在申报相关材料时,附在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课程设置表”(由原毕业院校出具),经所在单位核实并提出符合“本专业”、“相近专业”、“其他专业”的意见,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部门初审后报环保工程专业专家委员会,由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组织有关专家审查确认。3、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所学专业在“参照表”中未列出的,可在申报材料时,附在校学习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课程设置表”(由原毕业院校出具),经所在单位核实并提出符合“本专业”、“相近专业”、“其他专业”的意见后,由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审核确定。2环保专业工程设计项目规模表环保专业工程类别计算(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水污染防治工程工业废水治理废水量:吨/日>50001000-5000<1000城镇污水处理污水量:万吨/日≥104-10≤4污(废)水回用污(废)水量:吨/日≥100002000-10000≤2000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工业蒸汽锅炉烟气治理单台装机容量:蒸吨/小时≥6535-65≤35发电锅炉烟气治理单台装机容量:兆瓦≥12525-125≤25工业窑炉烟气治理废气量:万立方米/小时≥206-20≤6其它工业废气治理废气量:万立方米/小时>103-10<3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工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与利用投资额:万元≥2000500-2000≤500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其中医疗废物处置处理量:吨/日≥30≥1510-305-15<10<5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焚烧工程卫生填埋工程堆肥工程处理量:吨/日≥300≥800≥300100-300300-800100-300≤100≤300≤100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噪声与振动治理投资额:万元≥15050-150≤50电磁污染防治投资额:万元≥400100-400≤100污染修复工程污染水体、土壤、矿山修复等工程投资额:万元≥3000500-3000≤500附表3:3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部门名称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申报时间年月日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编制国家环保总局4填写注意事项1.本申报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字迹工整清晰。由于字迹潦草、难以认清所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2.“专业学历”栏中应填写符合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专业学历,未获学位的,不应自行填写学位。对取得双学士学位者应分别填报。3.“累计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年限”系指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在工程设计单位从事本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和技术管理相关业务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本办法下发之日前,按满周年累计计算。4.“正、副总工程师任职起止时间”,是指在有独立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任正、副总工程师的起止时间,不包括单位内设部门的职务任职时间。5.“从事环保专业工程设计工作主要经历”中,应按专业技术职务级别不同分别填写。其中:“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应明确填写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性质。6.“完成环保专业工程设计主要工程项目业5绩”中,应按要...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1注册环保工程师新旧专业对照表-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