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基本情况统计表》填报说明辽宁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OO八年七月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4页《农业产业化基本情况统计表》填报说明为了解、掌握和反映辽宁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为政府制定政策和计划,实施有效管理、调控、指导、服务提供决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和农业部关于发展农业产业化和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业的监督管理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报表制度
本报表制度属于部门统计调查,是对辽宁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基本情况的统计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和填报内容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填报
本报表制度由辽宁省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1、统计时段《农业产业化基本情况统计表》(以下简称《统计表》)中的所有数据,分别按以下四个时段填报:2007年1月1日~6月30日;2007年1月1日~12月31日;2008年第2页共14页第1页共14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4页1月1日~6月30日;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预计数)
2、起报单位《统计表》以县(市、区)为起报单位,基础数据由各类产业化组织填报,由各市汇总报我办
3、属地填报中央、省、市直属单位均由所在县(市、区)组织填报;各类开发区统一由原属地填报
4、统计对象包括与农民结成带动与被带动关系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中介组织
龙头企业以2007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年交易额3000万元以上;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有组织章程,登记在册会员5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为统计对象
也称规模以上龙头企业
5、流通企业收入《统计表》中的流通型龙头企业“销售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