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页区域经济合作区域性经济合作是指某一个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了维护共同的经济和政治利益,实现专业化分工和进行产品羚羊挂角而采取共同的经济政策,实行某种形式的经济联合或组成区域性经济团体
区域性经济合作是世界经济生活越来越国际化的产物和表现
它是生产社会化和经济生活国际化发展的历史趋势,有其深刻的现实基础和客观必然性
区域经济合作的形式区域经济一体化按关税壁垒和商品及及服务自由化程度,以及在产业、财政、金融、政治等各方面的联系程度,可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1)部门一体化
部门一体化是指区域内各成员国的一种或几种产业实行一体化,如欧洲煤钢联营经济一体化组织,内容包括逐步取消成员国之间煤钢产品进出口关税和限额,成立煤钢共同市场,通过控制投资、产品价格、原料分配、企业的兴办与合并等调节共同体成员国的煤钢生产,并建立有超国家性质的“协调机构”,对各成员国、企业和个人实行约束
这种形式的部门一体化还有欧洲原子能共同体(EAEC)
(2)优惠贸易安排
这是市场经济一体化最低级最松散的一种形式
主要是通过协定或其他形式,减少成员国之间的进口关税
即对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规定特别的关税优惠
如东盟和非洲优惠贸易区等就属此类
(3)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区指由签订有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组成的贸易区,在成员国之间取消工业品贸易限额,减免或废除关税,使商品在区域内各成员国之间逐步自由移动,但不涉及建立共同的关税和共同贸易政策,不建立超国家的机构
例如,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和拉丁美洲自由贸易协会等
(4)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签订协定,相互间免征关税和取消其它壁垒,并对非同盟国家实行统一的关税率而缔结的同盟
它在一体化程度上高于自由贸易区,它除了包括自由贸易区的基本内容外,成员国之间对外还建立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