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一、《土地管理法》总则(一)《土地管理法》的立法目的1、加强土地管理
我国人多地少,理所应当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
因此,必须加强土地管理
这里所说的管理,是建立在法制基础上的行政管理
2、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3、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4、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所有制土地所有制是人们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占有土地的形式,是土地以及利用土地生产的成果为谁所有、由谁支配的制度
土地的所有制在一国的经济制度中具有核心地位
1、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土地的全民所有制,即是土地的国有制;土地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即是土地的农民集体所有制
《土地管理法》对土地所有制的规定,是根据宪法作出的
我国现行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和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
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2、长期以来,谁是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代表,一直不清楚
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今后,地方人民政府在土地管理中仍有很大的权力,依然会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真正能够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权的,只能是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
3、国家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权第1页共5页国家征用权,是国家固有、强制将一切产业用于公共目的权力,是主权国家固有的权力
国家在行使这一权力时,通常予以合理的补偿
在我国,征用土地权,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
征用,在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