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历史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教案一、教学目标1、知识与能力:(1)了解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知道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对维系罗马帝国统治的作用(2)理解罗马法的演变与罗马帝国扩张之间的关系,分析其在发展过程中的连续性和统一性,培养学生全面、整体的思考问题(3)理解罗马法对后世法律体系的影响,促使学生通过对比、联系更清晰的从历史纵面发展的角度看待问题2、过程与方法(1)通过查找罗马法的内容及《人权宣言》、《权利法案》和拿破仑时期的《法国民法典》等相关内容,使学生学会收集资料,激发学生的探究意识并加强学生彼此之间的交流,从而加深学生团结合作的精神(2)通过小组讨论罗马法的内容所体现西方文化精神的基础和分析中西法律发展的差异,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扩宽学生思维,加深其对现实的关注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明确法律在维持国家长治久安方面发挥的作用和国家进行法制建设和实行法治的重要性与必要性(2)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明确作为国家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教学重点]本课主要涉及到罗马法的一些构成以及可以从罗马法中看出其所包含的阶级属性,及其对罗马社会所产生的作用,所以要在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和万民法对维系罗马帝国的统治所起的作用上花大功夫。[教学难点]“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可能一些学生基础不够扎实,穿越千年可能让学生学的吃力,所以是个难点;“罗马法的影响”也同样要注重结合其对当时的帝国所产生的作用及对后世的深远影响来讲。[教学过程]:[导入新课]师:德国伟大的法学家耶林有一本著作,名曰《罗马法精神》,他在书中如此说道:“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法学家耶林先生为什么会这么说呢,罗马法与罗马帝国宏大历史有何丝丝缕缕的关系呢,罗马法又散发着什么样的魅力以至影响至今呢?带着这些疑问,今天我们一起学习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讲授新课]一、定义:指公元前6世纪末至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二、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1、起源:习惯法→成文法(1)罗马共和国早期:习惯法①概念:未经政府明确承认而被一般人接受并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规则②特征: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③局限:往往循旧例裁判,随心所欲解释法律,袒护贵族。(2)公元前5世纪中期:成文法1①原因:之前的成文法中法官故意压迫平民,袒护贵族,为改变不平等地位,平民组织起来向政府施加压力②标志:《十二铜表法》③意义: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的特权,保护了平民一些利益。2、发展:公民法→万民法(1)公元前3世纪中期以前:公民法①概念:由于在公元前3世纪中期以前,罗马法律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称为“公民法”。②局限:法律主体的范围狭小(狭隘性)(仅限于罗马公民,异邦人此法律保护)(2)公元前3世纪中期:万民法原因:公民法的狭隘性无法适应社会的变化由于版图扩大,很多有着不同文化传统的民族生活在同一屋檐下,势必会出现新的矛盾,尤其是被征服者无法享受罗马公民权,不受公民法保护,引起社会动荡;另外,国际交往扩大,引起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经济活动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因此,原来的公民法已经无法应对这些新变化。3、完成:3世纪末4世纪初《民法大全》(1)背景①公元前27年,军阀屋大维正式确立个人独裁统治,因其采用“元首”称号(相当于皇帝),这种制度被称为元首制,实质是一种君主专制,罗马帝国时代开始,共和国时代落幕。②罗马帝国的皇帝们高度重视法律的制订,法学家也积极立法,进行法律解释。③3世纪初,罗马帝国境内自由民之间公民与非公民之间的区别开始消失,原先的公民法与万民法之间区别也失去了实际意义。公元395年,罗马帝国分为东西两个帝国,其中西罗马不久就因为“蛮族”的攻击而灭亡,震惊了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一世,他积极改革内政,设立专门委员会编纂罗马法,形成了法律汇编,即《民法大全》。(2)人物:东罗马皇帝查士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