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动产买卖合同的清偿VIP免费

动产买卖合同的清偿_第1页
1/9
动产买卖合同的清偿_第2页
2/9
动产买卖合同的清偿_第3页
3/9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动产买卖合同的清偿近几年来,随着统一合同法的制定,民事立法的重心转向了物权法和民法典,在学术研究上也掀起了物权法研究的阵阵热潮。其中,物权变动模式的研究更是属于最热的潮流之一。据笔者所知,至少已经有五本正式出版的博士论文是直接与此有关的,其他的科研论文、教科书和学术专着中对物权变动模式的介绍和研究更是数不胜数,而且有不少民法学大家直接参与其中。这些论着从制度体系、价值分析、历史溯源、中外比较等许多方面对物权变动模式作出了全方位的分析和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笔者有一个困惑始终没有得到比较满意的解答:物权变动与合同清偿制度的关系应该如何协调一致地给予论述。从制度体系的角度来说,物权变动和买卖合同的清偿至少是部分重合的,在该部分这两种制度应该保持前后的一致。但是,现在的情形是研究物权变动模式的学者对清偿的性质问题或者语焉不详,或者只字未提;而研究合同法的学者在论述合同履行履行制度或者合同清偿制度制度时,又把该问题轻轻放过,或者一笔带过,也许他们认为这是属于物权变动研究的范畴,其结果是缺少系统阐述清偿性质的理论成果。一般认为,中国属于大陆法系的国家之一,而体系化是大陆法系的一个非常明显的形式特征,因此,对于中国法学来说,从体系化的角度对物权变动和合同清偿加以统一把握还是有意义的。笔者在本文并不试图表明笔者对于物权变动模式的态度,只是想谈谈在各种不同的模式下面,应该对清偿的性质作出何种解释,并进而对相关的制度作出安排。基于这个目的,笔者首先运用的是逻辑分析的方法,笔者认为除非有其他更为重要的理由,不应该随意破坏不同制度在逻辑上的一致性。当然,逻辑上的一致性应该让位于价值上的不同需求,并回应现实”生活的需要作出相应的调整,或者说;”外在体系;”应该服从;”内在体系;。这种调整的结果就是造成了逻辑层面上的不协调,这种不协调尽管是必需的,也不影响法律的实际运用,但是,如果这种不协调过于频繁,附加理论过于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复杂的话,体系的价值也许也就荡然无存了。因此,对于我们这种还没有立法上的约束,正试图进行立法的国家来说,也许选择对逻辑一致性破坏最小的模式也是应该考虑的因素之一。有很多的学术论文证明各种不同的物权变动模式通过其他相关规则的共同运作,实现了相同的功能,因此从价值层面上来说所有的模式都是可以予以接受的。在这种情况下,逻辑一致性的重要性更为彰显,至少它使法律更为容易讲授、学习和运用,进而减少社会成本。但是,泛泛研究清偿的性质势必引出许多与目的无关的论述,从而影响主题的凸显,因此,本文以动产买卖合同的清偿性质为例,具体论述在不同的物权变动模式下面应该如何对清偿的性质作出界定,并在适当的时候跳出动产买卖的范畴,在更为宽广的领域探讨清偿的性质。二、意思主义下动产买卖合同清偿的性质”买卖中的意思主义是指;所有权的移转以债权契约为根据,既不须另有物权”行为,也不以交付或登记为生效要件;据刘家安博士考证,意思主义是法国18XX年《拿破仑民法典》的一项革命性创新,并贯彻了该法典的始终。之后,意大利、日本等许多大陆法系国家相继继受了意思主义的立法。从意思主义的原初含义出发,意思主义至少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因为所有权随着买卖合同的成立而移转,所以,出卖人不负有移转所有权的义务,这体现在《拿破仑法典》第1582条,该条第一款规定:称买卖者,谓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于他方、他方支付价金的契约。它只规定了出卖方交付的义务,而没有规定出卖方移转所有权的义务。甚至当事人无法通过订立买卖预约的方式实现将所有权设定为一项债务的目的,因为该《法典》1589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就标的物及其价金相互同意时,买卖预约即成为买卖。第二,因为所有权随着买卖合同的成立而移转,所以,在订立买卖合同的当时,出卖人应当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所以,出卖他人之物的合同是无效的,这一点也明确地规定在《...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动产买卖合同的清偿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