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诺士烟草国际(亚太地区)华美卷烟技术转让合同雷诺士烟草国际(亚太地区)华美卷烟技术转让合同目录第一条技术窍门和培训的内容及质量保证第二条付款第三条额外义务第四条终止第五条一般规定附件a技术材料附件b技术效劳附件c增加烟草填充才能的分批处理工艺的专利证“”本技术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雷诺士烟草国际(亚洲太平洋地区)--依照香港法律成立和存在的一家公司,其办公室设在香港新鸿基中心二十五楼,商业登记证号为:6906775-00g-12-b(以下简“”称雷诺士公司),和华美卷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和存在的一家“”公司,其主要办公室和营业地点为厦门湖里工业区(以下简称公司),于1“”986年3月3日达成和签署(雷诺士公司和公司以以下有时合称双方,或“”单独称为一方)
鉴于雷诺士公司已获得雷诺士烟草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受权,向第三方出售关于增加烟草填充才能的分批处理工艺的技术和窍门;鉴于公司有意获得这种技术和窍门;鉴于雷诺士公司愿意依照雷诺士烟草国际(亚洲太平洋地区)和厦门卷烟厂及厦门经济特区结合开展之间于1986年3月3日签订的合资运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及依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公司出售此种技术和窍门
为此,双方协议如下:第一条技术窍门和培训的内容及质量保证1.1本销售合同的主题是使用雷诺士公司和它的关联公司所拥有的,与利用作为浸渍剂来增加烟草填充才能的分批处理工艺有关的技术和窍门的权利,包括一切规格,作业周期材料等,以及包括与此有关的任何技术材料,例如试车手册和操作手册(在本合同的附件a中详细列出)
以下美国专利(这三篇专利作为本合同附件c)更详细表达了有关的技术和窍门:“(a)美国重新颁发专利第号,标题是增加烟草填充才能的处理工”艺;“(b)美国重新颁发专利第号,标题是配有料流分配系统的多层容”器;“(c)美国专利第号,标题是增加烟草填充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