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工作总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以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劳动人事法律、法规为契机,以创建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三优三满意”文明窗口为标准,以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基层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市的具体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及时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人事关系的和谐稳定作出了一定贡献。劳动人事仲裁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以后,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按照我国劳动人事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人事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如果想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必须先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向法院起诉。一、工作职能:1.负责处理辖区域内企业与职工之间以及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其劳动合同制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2.负责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3.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法律咨询服务工作;4.负责劳动人事争议三方(劳动、工会、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指导区内各街道、社区、行业、企业、事业单位劳动争议协调机构开展调解工作;5.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案件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向上级提供相关信息;6.负责对劳动合同、人事聘用合同的审核及鉴证工作;7.承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便民措施1、建立首问首接服务制度;2、建立健全快速立案制度;3、立案审查当事人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时效应当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从宽掌握;第1页共3页4、对涉及下岗职工、女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因工致残人员和申请法律援助人员申请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要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对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劳动者当事人,劳动人事仲裁机构可在庭审前对其进行必要的程序性指导;5、实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风险告知制度;6、健全立案服务措施。落实接待责任制,建立立案接待区、休息区,接待人员要文明接待、热情服务。设置仲裁公开必备设施,张贴相关的公开内容、仲裁基本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立窗口意见箱,接受社会监督;7、加大“阳光仲裁”力度。三、工作做法第一,加强管理,增强素质,大力提高劳动人事仲裁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加强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的管理,增强仲裁员的自身素质,是做好劳动人事仲裁工作的关键。我们在工作中一是加强学习。我们按照讲政治、讲正气、讲学习的要求来做好仲裁员的学习教育工作。首先,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学习和教育,使仲裁员了解党的大政方针,坚定仲裁员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明确仲裁工作的正确指导思想,使劳动人事仲裁工作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为改革开放大局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其次,进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的学习和教育。我们将每周四下午作为集中学习时间,组织专职仲裁员和兼职仲裁员共同对最近颁布和施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学习,使大家深刻领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颁布的历史背景、立法意图、基本精神,不断增强仲裁员依法施政、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再次,不定时组织仲裁员进行专题业务讨论,继续鼓励和支持专、兼职仲裁员、书记员参加法律专业学习,提高法律理论水平,只要条件允许,我们都尽量组织仲裁员去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增强专业水准,拓展视野;二是加强日常管理。首先端正劳动人事仲裁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教育和引导他们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和谐仲裁这面旗帜。通过在仲裁工作岗位开展创建文明窗口活动,要求每个仲裁员必须第2页共3页认真、耐心、热情地接待当事人。其次,加强廉政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使仲裁员务必做到勤政廉洁,不以权谋私,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劳动仲裁的良好形象;第三,严格办案程序。我们严格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从制度上规范仲裁员的行为。在案件处理中,弱化仲裁员的个人作用,强化案件集体研究、集体决定,以程序公正来保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