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民出国(境)旅游合同书福建省公民出国(境)旅游合同书合同编号:no×××××××甲方(团体或个人):乙方(福建省中国国际旅行社)本合同所指出国(境)旅游,是指到我国开放的目的地国家和港、澳地区旅游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游团自费出国(境)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旅游效劳质量.双方在平等协商的根底上签定本合同
乙方有责任向甲方全面介绍本合同所载效劳工程和质量(含旅游行程及效劳工程说明书,以下简称行程说明书),提请留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第一条旅游团队名称、旅游行程、效劳工程与费用游程与工程人数(详见行程说明书)旅游总费用万仟佰拾元(其中境内段元境外段元)成行时间商定第二条乙方应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规定为甲方投保旅游意外保险
第三条甲方在出境前应向乙方交付元押金(由单位担保的,另行商定)
假设甲方于境外途中擅自离团,造成无法与团队同时入境,乙方有权将押金用于补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上缴有关部门作为调查取证与遣返的费用
第四条本合同中交通、景点等价格,在双方商定期限内,如遇价风格整,按新价格执行
因乙方缘故造成合同延期执行,遇价格上涨的,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的,按照新价格执行
因甲方缘故造成合同延期执行,遇价格上涨的.按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的,按照原价格执行
乙方有责任将价格变动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据
第五条乙方应派有领队证的人员担任领队
领队应带着甲方出国(境)旅游,并为甲方提供办理出入境手续、交通、住宿、巡游及其它完成旅游所需要的全程随团效劳
第六条在境外旅游过程中,乙方不得强迫甲方购物,安排购物的次数平均每天不得超过壹店次(甲乙双方另有商定的除外)
第七条乙方因参团人数缺乏,且甲方又无法承担小团体领队费用,需将甲方转交其他组团社出团的,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经甲方同意转交拼团的,乙方仍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