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服务性政府妇联调研报告见证:服务型政府步入法治化2010年09月15日14:21:12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将服务型政府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将政府服务固定为法律上的义务,使政府服务成为一种硬约束■依法履行职责,对法律负责,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政府法治的具体体现和重要载体【引子】近年来,“服务型政府”成为一大热词进入政府和公众视野,其前进脚步日益加快,法治化步伐也日渐明晰。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完善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服务型政府建设蓄势待发。2004年,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了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任务。纲要开启了服务型政府法治化建设的先河。随着纲要的发布,服务型政府建设在各地陆续启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要“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明确:“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开始提速。2008年5月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用法律打造透明政府”,条例被各界评价为“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个重大举措”。2010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焦点。服务型政府立法“试水”《XX省政府服务规定》年内将出台日前,来自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司法部、民政部等国家机关的代表及众多知名学者齐聚湖南长沙,参加第二届“法治政府·南岳论坛”。第1页共5页代表们感兴趣的不只是论坛的主题“服务型政府法治化”,更兴奋的是在第一时间看到了我国首部关于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省级规章,也是全国第一个为服务型政府立法的“法律蓝本”——《XX省政府服务规定(征求意见稿)》。“将服务型政府建设纳入法治轨道,将政府服务固定为法律上的义务,使政府服务成为一种硬约束,既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的有效途径。”在向与会者作起草说明时,XX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张建华谈出了自己对服务型政府立法必要性的认识。而正是基于对立法必要性的充分认识,在初步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目标的基础上,XX省政府决定全面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进程和服务型政府法治化进程,并决定今年制定出台《XX省政府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就服务型政府立法,在全国还是第一次。立一个什么样的法,即怎样给这个《规定》定位,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张建华介绍说,“对《规定》的起草工作,我们拟定了四个指导原则:起点较高、理念较新、内容较全、措施较实。”据了解,正在征求意见的《规定》分为总则、政府服务主体、政府服务内容与措施、政府服务平台、政府服务公开、政府服务保障、监督管理、附则等8章,共206条。不仅明确了政府服务应该遵循合法、公平、公开、参与、高效便民、普遍、适度、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等原则,而且规定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统一的全天候的社会救助中心、公共企事业单位要编印服务手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该设立行政效能中心并在30日内办结行政效能投诉案件。这是继2008年出台我国第一部系统规划行政程序的政府规章——《XX省行政程序规定》和2010年出台《XX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之后,XX省政府法治建设迈出的重要一步,也是引人瞩目的一步。各地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进程“iso9000”引入政府管理湖南的服务型政府立法正待瓜熟蒂落,而各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实践正开展得如火如荼。为了规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行为,不少地方制定和发布了专门的有关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规章第2页共5页和规范性文件。时间有先后,亮点各不同。早在2003年2月,XX省XX市人民政府就出台了《关于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民主、科学的公共决策机制,推行行政法治化,提高公共服务效能,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快建设公平、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加快建立精干、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等任务及措施。服务型政府建设有了具体的操作指南。2005年,XX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的意见》,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