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指引意见各党支部、科室、分会:现将我校第三届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指引意见通知如下:一、由各党支部书记作为召集人与分会主席、科室负责人充分酝酿、民主商议,推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差额率不低于10%
二、由各分会组织大会在职职工进行职工代表选举,参会职工人数须达到总数的三分之二
选举前,首先向职工宣读职工代表选举办法,确定代表人数比例和条件
第二,向参会职工公布候选人情况
第三,向每名参会职工发放选票,人手一票
第四,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职工选举自己心目中的职工代表,多选无效,可以弃权
第五,各分会计票、唱票、监票人员负责选票的统计,候选人获得分会参选职工半数以上的票数时,方可当选
管理人员分配到各分会,以普通职工身份参加选举
第六,选举时,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获得同意票半数以上的候选人,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第七,各分会填写代表花名册,上报
三、各分会将投票过程及选举结果提交职工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查后张榜公布
审查的主要内容:选出的职工代表是否享有政治权利的本单位在职职工,选举过程是否按照民主程序,选举时是否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参加;是否有不正当的选举行为等
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或重新选举
四、依据学校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分配名额方案选出正式代表
第一,正式代表范围:工会工作者(兼)和先进代表、校领导、党支部书记、分会主席、科室主要负责人、教学及教学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
第二,正式代表人数:机关分会分配名额正式代表6名,候选人7名,差额1名;教研分会分配名额正式代表13名,候选人15名,差额2名;教管分会分配名额正式代表9名,候选人11名,差额2名;后勤分会分配名额正式代表7名,候选人8名,差额1名;分会分配名额正第1页共8页式代表5名,候选人6名,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