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整治工作方案为了规范我县企业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快速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促进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批示精神,以《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进行整顿治理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监督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消除职业危害隐患,有效遏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第1页共8页为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整治的范围和重点这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县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加工企业,重点为制鞋、箱包加工、玩具制造、印刷、家具制造等涉苯的企业,矿山、陶瓷等粉尘作业的企业,电镀业、钮扣业
三、整治措施(一)对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要立即责令停业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经整改后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工商登记;仍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予以取缔
(二)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关闭
(三)对违法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企业,依法予以第2页共8页查处,并封存收缴有毒有害的原材料和产品
(四)由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工伤事故伤害与职业病的,督促用人单位及时对患者进行诊治,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有关费用待遇,并依法予以处罚
(五)对违反规定招用劳动者、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以及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责令改正,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对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