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施工安全技术1.高处作业的定义、分类与分级(1)高处作业的基本定义《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所谓坠落高度基准面,即通过可能坠落范围内最低处的水平面
如从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的地面、楼面、楼梯平台、相邻较低建筑物的屋面、基坑的底面、脚手架的通道板等等
以作业位置为中心,6m为半径,划出一个垂直于水平面的柱形空间,此柱形空间内最低处与作业位置间的高度差称为基础高度
基础高度以A表示
以作业位置为中心,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为半径划成的与水平面垂直的柱形空间,称为可能坠落范围
(2)高处作业的作业高度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的垂直间隔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简称作业高度,以H表示
作业高度越高,危险性也就越大,按作业高度,将高处作业分为2—-5m;>5~15m;〉15-30m及〉30m四个区域
高处作业可能坠落范围用坠落半径(R)表示,用以确定不同高度作业时,其安全平网的防护宽度
坠落半径与高处作业的基础高度^相关,如表10—1所示
高处作业基础坠落半高处作业基础高度(h)15-30m>30m坠落半径(m)56高度(h)径(m)2-5m5—15m34(3)高处作业分类与分级高处作业分为A、B两类
其中,存在下列九类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的为B类高处作业:1)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2)《高温作业分级》(GB4200)规定的Ⅱ级以上的高温条件;3)气温低于10摄氏度的室外环境;4)场地有冰、雪、霜、水、油等易滑物;5)自然光线不足,能见度差;6)接近或接触危险电压带电体;7)摆动,立足处不是平面或只有很小的平面,致使作业者无ji法维持正常姿势8)抢救忽然发生的各种灾难事故;9)超过《体力搬运重量限值》(gB12330)规定的搬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