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过老巷平安技术措施(一)综合防尘1、矿长对综合防尘负全面责任
技术负责人对矿防尘负责技术管理
矿要有专门的防尘人员
2、要有健全的防尘管理系统,满足现场生产及防尘洒水的需要,防尘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3
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所有的采掘工作面、运输机转载点、回采工作面回风道等
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
3、井下所有的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雾化好,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采区进回风巷、回采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雾化好,并封闭巷道全断面,且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4、实行放炮作业的采掘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坚持使用水炮泥
掘进工作面30m范围内放炮前后必须冲洗巷道周边
并实行放炮喷雾,封闭巷道全断面
装煤矸前,必须进展洒水降尘
5、定期清扫和冲洗积尘
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清扫或冲洗一次积尘,采区内巷道冲洗积尘周期由矿技术负责人决定
冲洗积尘要有记录可查
井下所有巷道都不得有煤尘堆积
6、必须绘制防尘系统图和防尘设施管理牌板,建立防尘设施台帐,做到记录准确,符合实际
7、必须按《粉尘防治标准》的要求,配齐专职测尘员,负责粉尘测定工作,测尘点布置符合《矿井粉尘测定及评定方法》的规定
井下各测点的全尘,呼吸性粉尘,粉尘分散度,游离Sio2含量的测定次数必须符合《煤矿平安规程》的有关规定
粉尘测定结果报矿领导签审
8、做好测定仪表的维修及校正工作,保证仪表能正常使用
要有测尘仪表的维修记录和保管、维修、保养制度
9、综合防尘工作必须实行齐抓共管
矿井要建立防尘设施的验收、移交制度,明确安装人员和生产班的防尘责任和范围,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和考核方法,严格进展考核
(二)火灾防治矿井火灾防治重点是井上下明火引燃的火灾,但也不能排除煤层自燃发火,为此,特制定火灾防治制度
1、定期对地面建筑物、库房等进展一次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
2、地面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