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工序、特殊过程管理制度编制:校核:标准检查:安全审查:审定:批准:关键工序、特殊过程管理制度1目的通过本标准的实施和保持,确保关键工序、特殊过程持续满足所规定的能力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质量体系范围内的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
1技术科根据过程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和过程的特性,在工艺规程中确定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
2技术科、安全生产科、综合科按照各自职责对关键工序、特殊过程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必要时进行特殊过程确认
4工作程序4
1人员能力管理要求4
1关键工序、特殊过程工作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1)高中(中技)及以上学历;2)经过质量、安全、设备、技术知识培训合格;3)能熟练掌握本过程的安全技术知识,正确运用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快速识别、排除经常出现的异常情况;4)学徒期满,经考核合格
2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本工序新调入人员应经安全生产科核准,进行相应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设备管理要求14
1关键工序、特殊过程所用设备的选型、购置、使用、维护保养、修理、报废按《设备管理控制程序》有关条款执行,设备应进行“完好”、“禁用”等状态标识
2关键工序、特殊过程所用设备能力(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由设备管理员会同机修人员进行半年一次的验证认可,经认可的设备进行“完好”标识
未满足规定能力的设备不准继续使用,必须更换或调修,经更换或调修的设备,进行再确认,直至符合要求
3所用工装模具应纳入《设备管理制度汇编》进行管理,确保持续使用
3材料管理要求关键工序、特殊过程所用的各种采购产品、过程产品应批次清楚,并按《采购产品检验和验证控制程序》、《过程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进行检验合格
未经检验合格或无合法审批手续的采购产品、过程产品不准投入使用
4工艺管理要求4
1关键工序、特殊过程所用的工艺参数、工作步骤应满足过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