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百校冲刺)[历史——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材料东汉自和帝开始,继位的皇帝大多年幼,且不长寿,并多次出现皇帝无嗣的情况
东汉中后期的政治形势是,上层外戚、宦官专权,兄弟子侄、姻亲故旧罗列朝廷、布列州郡
秦汉时期是回避制度的萌芽时期,这一时期在官员的任官过程中实际执行了一些回避
东汉桓帝时,政府对官员的任官回避制度有了第一次的明文规定,即“三互法”,规定:州刺史不用本州人,郡守国相、郡丞、长史不用本郡国人,县令长丞尉不但不用本县人,且严格意义上也不用本郡国人;地方长官自行辟用之属吏原则上用本籍人,也可用外籍之人
如果分居不同的州郡的两家结为姻亲,那么两家人任官之时要回避对方之籍
如果甲州人在乙州任刺史,那么乙州人就不能在甲州任刺史
——摘编自籍晓蕊《东汉“三互法”及“幽、冀尤甚”探析》(1)根据材料,概括东汉“三互法”实施的背景及主要内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评东汉的“三互法”
答案(1)背景:东汉中后期,社会政治日益黑暗;外戚、宦官专权;朋党之风盛行;皇权旁落
内容:地方长官回避本籍,而属吏原则上用本籍;任官时两州(郡)婚姻之家回避对方的籍贯;两州(郡)官员的籍贯回避
(2)简评: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东汉中后期政治正常运行;在一定程度上也防止了地方官员在本籍形成地方割据势力;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但是,“三互法”的实行并没有能够完全遏制割据势力的形成,也并不能挽救日益衰落的东汉王朝
解析第(1)问,第一小问,结合所学可知,东汉中后期,社会政治日益黑暗;根据材料“上层外戚、宦官专权”可知外戚、宦官专权,皇权旁落;根据材料“兄弟子侄、姻亲故旧罗列朝廷、布列州郡”可知朋党之风盛行
第二小问,根据材料“州刺史不用本州人,郡守国相、郡丞、长史不用本郡国人,县令长丞尉不但不用本县人,且严格意义上也不用本郡国人;……属吏原则上用本籍人”可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