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生活主观题1.(8分)阅读材料,完成下面问题。张女士和赵女士本是闺蜜,前段时间因琐事发生争执,在微信上对骂,随后张女士被赵女士拉黑。第二天,张女士被朋友告知,赵女士把辱骂她的截图和她的照片发到了朋友圈,并配文“我真喜欢看你生气的样子”。这件事让张女士在朋友面前很没面子,张女士找到赵女士,要求赵女士向她道歉并删除朋友圈相关内容以消除影响。但赵女士坚称发朋友圈是她的权利,且没有捏造,拒不删除与道歉。无奈之下,张女士把赵女士告上法庭。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对案例中赵女士的做法进行评析。【答案】①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通常是对等的,赵女士有发布朋友圈的权利,也有维护张女士合法权益的义务。(3分)②行使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界限,赵女士将辱骂张女士的聊天截图发到朋友圈。侵犯了张女士的名誉权。(3分)③赵女士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侵权责任。(2分)【解析】本题以张女士和赵女士发生的争执为背景材料,考查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知识,试题类型为评析类试题。【详解】本题主要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知识,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考生法治意识素养。本题要求考生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与义务”的知识,对案例中赵女士的做法进行评析。材料中赵女士将辱骂张女士的截图和照片均发到朋友圈,且配文“我真喜欢看你生气的样子”,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通常是对等的,而赵女士有发布朋友圈的权利,也有维护张女士合法权益的义务,行使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界限,本案中赵女士的行为侵犯了张女士的名誉权,对于赵女士来说应该依法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2.(12分)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自古以来,邻里关系在中国人的交际关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私自改装、违幸搭建、封路拆桥……采不到光、通不了风、走不了路,邻居爱“搞事儿”怎么办?民法典设立“相邻关系”条款,为构建和谐的相邻关系加上“保险栓”。材料一生中的案例王某与钱某均住于某小区一栋四层楼内,该楼每层居住两户。王某对四楼两套房屋均拥有产权,便在三楼以上第二个楼梯的台阶处安装木板进行封闭,仅留自家出入的小门。居住在三楼的钱某认为王某封闭楼道侵犯了自己的采光权,且阻断了消防通道,影响自己的生活。在反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钱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拆除封堵的木门。同时,王某也将钱某告上法庭,认为钱某在自家房屋北侧阳台安装了封闭铁皮保暖阳台,会导致他人可通过钱某阳台凸出的墙体攀上四楼,对自己所住房屋的安全造成影响,要求钱某拆除封闭阳台。材料二六尺巷的教事清朝康熙年间有个大学士名叫张英。一天,张英收到家信,说家人为了争三尺宽的宅基地,与邻居发生纠纷,要他利用职权疏通关系,打赢这场官司。张英阅信后坦然一笑,挥笔写了一封信,并附诗一首: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接信后,主动让出三尺宅基地。邻居见了,也主动相让,最后这里成了六尺巷,这个化干戈为玉帛的故事流传至今。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1)请你断一断材料一中的邻里纠纷。(8分)(2)在建设法治社会的进程中,六尺巷的故事对我们有何启示?(4分)【答案】(1)①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2分)②民事权利行使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2分)③案例中,王某封闭楼道、阻断消防通道,侵犯他人采光权,其行为侵犯了社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停止侵害,拆除封堵木门。(2分)④钱某安装保暖阳台可能造成安全隐患,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2分)(2)建设法治社会要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2分)邻里之间应以和为贵,要学会宽容礼让,通过自愿协商,和平解决问题。构建和谐邻里关系。(2分)【解析】本题以“生活中的邻里关系及纠纷”为话题,考查《法律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