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裁员人员优化方案一、优化目的因公司开发项目进度缓慢,生产经营困难,难以维系公司正常运营,精简编制,降低成本,提高现有人员的工作效率和饱和度
二、优化基本原则避免群体事件、发生不必要的劳动仲裁以及法律诉讼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深圳市员工支付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付
(一)优化比例:集团各中心/部门、子公司1/3
集团:人,计划优化人
(二)优化方式:1、保留:除经评估认为优秀的,关键性岗位流失后会带走资源的,影响力较大具有煽动性人员,予以保留
2、调剂:通过向各子公司输送必要性人才进行调剂
3、劝退:无法调剂的,且在目前开发进度可以取消的岗位,可以代替的岗位;工作量不饱和、经常利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通过支付经济补偿方式与员工协商解除合同
4、辞退:工作效率低下者;经常迟到、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不遵守公司规定者;与本部门领导有裙带关系且表现较差者;经研究有其它具体事件不再适合继续留任者
通过支付经济补偿方式与员工协商解除合同
(三)集团中心/部门、子公司优化数量如下:序号分管中心部门总数优化数量12合计三、优化工作主要流程1、人资管理中心整理在职人员名单下发给各分管负责人,由各分管负责人对所管辖的中心/部门、子公司人员进行梳理
2、各中心/部门、子公司根据现有的工作情况及项目开发进度,重新对部门人员架构进行设计及分工,量化工作量、力求在岗人员的工作量饱和
做到因事设岗,一人兼多岗,杜绝因人设岗,严格定员从紧
3、各中心/部门、子公司拟定优化人员名单,人资管理中心统一整合调剂
4、无法调剂,将通过劝退、辞退等方式进行处理
5、三级沟通:拟优化人员OKOK部门负责人沟通面谈NOOK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签订保密协议分管负责人面谈NO人资负责人面谈OKNO仲裁法院二审裁定6、通过三方沟通后,下发《劳动合同终止协议书》,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