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处理质量控制程序1总则1
1为确保压力容器产品或零部件为消除残余应力,防止变形,稳定尺寸,改善力学性能及耐蚀性要求的热处理质量,本程序规定了热处理质量责任及质量控制要求
2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压力容器产品或零部件的热处理质量控制工作
压力容器生产中产品或零部件的热处理质量控制工作由技术部门归口管理
生产部门负责热处理外协委托,质检部门负责热处理试件进场验收和热处理报告、记录等文件的确认
供应部门负责热处理分包方的评价和选择
3控制要求3
1一般要求3
1本公司的产品热处理应委托有资格的合格单位进行分包
2热处理的分包方应经公司供应部门组织按Q/XHJ—B703—2010《供方评价和选择程序》规定对热处理分包方的人员素质,设备条件,测量手段,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评审合格,且在公司“合格供方名单”之中
3需进行热处理的产品或零部件,在委托之前必须检验合格,须返修的焊缝应在热处理前返修合格
热处理后不得再进行焊接修补或在受压件上焊接装配件
4经热处理后返回公司的产品或零部件,应经检验员检验合格,方可流转使用
5热处理前准备(包括热处理设备和测量仪表,热处理前对热处理工艺、检验资料审核、测温点的布置,热处理试板在炉内位置等),热处理操作过程、热处理设备和测量装置、热处理检验和试验等方面质量控制由热处理分包方负责
2热处理工艺3
1热处理工艺编制审批和修改由热处理分包方负责,条件允许时,第Ⅰ、Ⅱ类压力容器和第Ⅲ类简单的热处理(如局部焊后热处理、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等)可由本公司编制热处理工艺表卡(表样D06
39)热处理工艺表卡由公司焊接技术人员编制,经热处理责任人审核认可
2热处理工艺如分包方编制时,其热处理工艺应符合热处理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且经本公司热处理责任人的审核认可
3热处理工艺一般应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