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防火要求和技术措施发生电气火灾和爆炸要具备有易燃易爆物质、环境和引燃条件两个条件
一、防火检查的内容1、平面布置①、室外变、配电装置距堆场、可燃液体储罐和甲、乙类厂房库房不宜小于25m;距其他建筑物不宜小于10m;距液化石油气罐不宜小于35m;石油化工装置的变、配电室还应布置在装置的一侧,并位于爆炸危险区范围以外
②、变压器油量越大,建筑物耐火等级越低及危险物品储量越大者,所要求的间距也越大,必要时可加防火墙
③、户内电压为10kV以上、总油量为60kg以下的充油设备,一般安装在两侧有隔板的间隔内;总油量为60~600kg时,应安装在有防爆隔墙的间隔内;总油量超过600kg时,应安装在单独的防爆间隔内
④、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室不应设在爆炸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
变电室与各级爆炸危险环境毗连,最多只能有两面相连的墙与危险环境共用
2、环境①、消除或减少爆炸性混合物
②、消除引燃物3、保护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内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地接地(或接零)
二、防火措施的检查1、变、配电装置防火措施的检查(1)变压器保护措施:变压器应装设短路保护装置,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切断电源
此外,变压器高压侧还可通过采用过电流继电器来进行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
根据变压器运行情况、容量大小、电压等级,还应有气体保护、差动保护、温度保护、低电压保护、过电压保护等设施
(2)过电流保护措施:回路内应装设断路器、熔断器之类的过电流防护电器来防范电气过载引起的灾害
防护电器的设置参数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防护电器的额定电流或整定电流不应小于回路的计算负载电流
②、防护电器的额定电流或整定电流不应大于回路的允许持续载流量
③、保证防护电器有效动作的电流不应大于回路载流量的1
(3)剩余电流保护措施:①、在安装带有短路保护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时,必须保证在电弧喷出方向有足够的飞弧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