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任期目标责任书根据《中共康县委办公室、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县委办发【2012】183号)、康县中小学校长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康县中小学校长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康校组发【2013】01号)精神,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太石小学会计任期目标责任书
一、会计任期:会计任期为三年(2013
7--2016
7)二、岗位目标:1、学校会计应根据会计制度和学校会计工作的任务,负责统一管理学校会计工作,并负责对所属学区基层会计人员的业务进行指导和检查
2、学校会计应当事先收集,提供编制财务预算计划的有关资料,并参与编制和严格执行经上级批准的学校财务预算计划,合理地供应资金,并监督实际使用情况
检查资金的使用效果,力争少花钱多办事,使事业计划与行政任务得以顺利完成
3、学校会计应当熟悉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带头执行并做好宣决定提升、继任或解聘的主要依据,履行将《师德师风目标责任书》情况纳入中层领导的任期考核
2、中层领导在任取内成绩显著或有特殊贡献学校将给予奖励
因未完成工作任务、违法乱纪、严重失职,给国家和学校造成重大损失,要请示上级部门给予处分
如触犯刑律,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因表现差、群众和社会反应强烈,教职工可以举报,经调查核实,将予以解聘,并请上级给予处理
3、本责任书与《校长任期目标考核责任书》捆绑执行,凡校长目标考核中丢分项,均加倍返还
对不符合制度规定或手续不全、凭证不实的款项有权拒付,并及时报告总务主任或校长处理
属于明显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必须坚决抵制,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4、根据政策规定,遵守各项收费制度,积极组织有关收入
严禁私设“小金库”,对各项收入保证及时足额入帐,按时完成上缴任务
分清资金渠道、费用开支和开支标准,正确合理安排和管理好各项预算外资金
5、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好算帐、记帐、报帐、用帐和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