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臺南縣98年度中低收入家庭幼童身分證明、優先入園暨經費補助請領實施計畫一、依據:(一)內政部97年5月27日台內童字第09700841872號函、教育部97年5月27日台國(三)字第0970084617B號函會銜發布之「中低收入家庭幼童托教補助實施計畫」
(二)教育部98年1月13日台國(三)字第0980004325號函辦理
(三)教育部98年1月13日台國(二)字第0970255767C號令訂定發布之「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弱勢學生實施要點」
二、目的:(一)為協助中低收入家庭之幼童獲得適當的學前教育,並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
(二)針對中低收入家庭幼童有優先入園、中低收入家庭幼童托教補助、扶幼計畫就學補助計3種照顧措施研擬3合1申請流程,簡化申請手續
(三)落實各鄉鎮(市)公所審查中低收入家庭幼童身分證明之方式
三、中低收入家庭身分認定審核標準:(一)中低收入家庭(列冊低收入戶除外)之下列幼童:1
年滿4足歲以上並實際就讀於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幼稚園者;但依特殊教育法規定就讀公私立幼稚園之身障幼童年齡下延至3足歲
經依相關法令核定緩讀並經安置於幼稚園之學齡兒童
(二)中低收入家庭之家庭總收入平均未超過其最近一年消費支出百分之九十者,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一定金額
(三)前款所訂家庭財產包括動產及不動產,所定一定金額規定如下:(依96年度公布為標準)1
動產: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價值平均分配每人未超過新臺幣15萬元
不動產: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前項第2款、第3款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及計算方式,依社會救助法相關規定辦理;土地價值,以公告現值計算;房屋之價值,以評定標準價格計算
四、中低收入家庭幼童身分證明申請程序:(一)家長於98年3月1日至3月31日及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