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三个转变助推跨越发展经验交流一、当前形势呼唤“三个转变”(一)新体制所需
在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中,省县(市)级编办单独设置,列党委序列
作为党委主管的机构编制部门从职能上发生了两个转变即:从政府工作部门调整为县委、县政府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主管部门;从单一办事机构调整为接受县委、县政府及县委编委会等多重领导的综合协调机构
这种因管理体制上的调整和职能上的拓展,客观上要求实现“三个转变”
(二)新要求所需
20XX年,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力争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建立起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这就要求机构编制部门站在新的高度,坚持从政治上考虑问题,在大局下开展工作,用资源配置的新理念、行政管理的新要求来谋划机构编制工作,真正形成既干事又谋事、既主事又管事的工作运行机制
(三)新任务所需
按照到20XX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总目标,要统筹推进改革、管理和法制化建设进程;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着眼优化配置执政资源;要实现职能、机构、编制和工作程序的法定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做到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更好地完成新形势下的机构编制工作任务
二、解决矛盾要求“三个转变”(一)刚性管理与部门需求的矛盾
随着机构改革和行政体制的调整,一些部门增加了任务,就要求增机构、增编制和增加领导职数;上级主管部门常以考核达标、给项目、给资金、给设备为由,要求下级部门成立与之对应的机构,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等等
这些问题与机构编制管理的刚性要求相矛盾,增加了基层机构编制部门的工作压力
(二)机关超编与在岗人少的矛盾
县直机关工作人员年龄趋于老化;一批未到退休年龄和部分“实改非”人员,受多第1页共3页种因素的影响,基本上处于“在编不在岗”或“在编未顶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