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5页我国消费税调整评析与展望我国现行的消费税是流转税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994年,我国实行了税制改革,建立了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体系,在对商品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对特定的消费品再加征一道消费税
2006年4月,我国对消费税作了进一步改革
我国消费税的现状与评析消费税自1994年开征以来,除有几次对个别税目和税率的调整外,税制一直保持较为稳定
2006年4月1日,我国对消费税进行了一次较大的制度性调整
消费税税目由原来的11个税目,调整为14个,取消了对护肤护发品的征税,增加了对游艇、高尔夫、一次筷子、实木地板、高级手表、以及航空煤油、燃料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等石油制品的征税
同时,对部分消费税应税品的税率也进行了调整:一是按排放量的大小对小汽车实行不同的税率,排放量越高税率越高,最低税率为5%,最高税率达到20%:二是降低了汽车轮胎的税率,由10%下调至3%;三是将排量250毫升以下摩托车的税率由10%下调至3%
这一次调整进一步优化了消费税制,强化了消费税的调节作用
这次调整后,消费税应税商品包括4大类:第一类是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对其课税达到寓禁于征的目的;第二类是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化妆品,高级手表、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对其课税,既不会影响人民正常生活,又可以起到提倡健康生活消费方式的作用:第三类是高能耗、高档次的消费品,如小汽车、摩托车,对其课税可以起到节约能源的作用;第四类是不可再生和不可替代的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成品油,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对其课税有利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
消费税自1994年开征以来,收入稳步增长,收入额由1994年的4874亿元增长到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