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9页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含外籍人员、港澳台同胞和华侨,下同)自行纳税申报办理指南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国税发[2006]162号)规定,2007年1月1日至3月31日,是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的第一年。为使我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了解掌握自行纳税申报的有关政策及办理程序等,特编写本指南。政策简介一、申报对象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下11项所得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应按规定自行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第2页共19页第1页共1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9页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在境内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365日。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需要计算确定其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以便依照税法和协定或安排的规定判定其在华负有何种纳税义务时,均应以该个人实际在华逗留天数计算。上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一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二、申报内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年度自行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以下简称《纳税申报表》)、《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基础信息登记表》或《外籍个人、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基础信息登记表》,一式2份;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纳税申报表可以从“国家税务总局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网”、“杭州财税网”和“淳安地税”等网站上免费下载,也可以直接到淳安县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办税服务厅免费领取。第3页共19页第2页共1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9页三、申报地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年度自行纳税申报地点应区别不同情况按以下顺序来确定,具体为:(一)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二)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三)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四)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经常居住地,是指纳税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我县纳税人应根据以上规定,通过上门申报、邮寄申报和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地址、邮编和网址如下:淳安县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地址: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3号邮编:311700第4页共19页第3页共1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19页网上申报网址:www.zjds.cn(“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四、申报方式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直接到杭州市地方税务局各税务分局的办税服务大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