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务操作指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务操作分三个阶段:贷前准备阶段贷中实施阶段、贷后管理阶段第一阶段:贷前准备阶段时间:每年7月1日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日之前)步骤:调查摸底→测算规模→编制预算■第一步:调查摸底◆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助学贷款需求摸底调查途径: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有关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情况调查表》),发放至普通高中、职业中学,由学校具体组织摸底调查,并填列《情况调查表》,学校盖章确认后,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提示:高校入学新生可登录福建省学生资助网下载《情况调查表》或向所在高中学校领取,按要求填写后,到所在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确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首贷高校在校生助学贷款需求摸底调查首贷高校在校生自行登录福建省学生资助网下载《情况调查表》按要求填写后到所就读高校资助部门确认签章,并通过1邮寄或其他有效方式送达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持《情况调查表》到所在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确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并于4月15日前送达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二步:测算规模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回收的《情况调查表》汇总打包并导入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测算当年的贷款规模,与经办行(社)会签后逐级汇总上报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提示:上报的测算规模应包括新生、首贷高校在校生以及续贷高校在校生当年应放贷款额
■第三步:编制预算:设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县上报贷款规模,编制所需的贷款贴息及风险金预算,分别报本级财政部门及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筹安排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资金
第二阶段:贷中实施阶段时间:每年7月1日于10月15日步骤: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申请→资助中心受理、审核推荐→经办行(社)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合同、出具证明和回执→借款人委托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