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第三章海关监管货物报关程序第七节过境、转运、通运货物的报关程序一、过境货物(一)概述1、含义:从境外起运,在我国境内不论是否换装运输工具,通过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2、范围:(1)准予过境的:与我国签有过境货物协定国家的货物;签有铁路联运协定的国家的收、发货的货物;经我国商务、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入境地海关备案的货物
(2)不准予过的的:来自或运往我国停止或禁止贸易的国家和地区的货物;各种武器、弹药、军需品等(军事途径除外);各种烈性毒药和毒品等;我国法律禁止过境的其他货物
2、管理(1)过境货物监管的目的防止过境货物滞留国内防止国内货物混装出境防止禁止过境货物过境(2)对过境货物经营人的要求:过境营运人应当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且要向海关主管部门办理注册;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应当有海关认可的加封条件或装置;应当保护海关封志的完整,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损毁
(3)其它:如果是民用爆炸品、医用麻醉品应当有海关总署的有关部门的批准方可过境;对于有伪报货名和国别,借以运输我国禁止过境货物的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海关可扣留;海关有权对过境货物事实查验;过境货物在我国关境内非不可抗力造成的损毁和灭失,应当向出境地补办进口纳税手续
第2页共7页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7页(二)程序1、报关(1)过境货物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向进境地海关递交“过境货物报关单”和及货物清单;海关审核无误后并过境货物报关单和过境货物清单制作“关封”后加盖“海关监管货物”章
(2)过境货物出境时,递交“关封”和其他单证来结关
2、过境期限(1)过境货物的过境期限为6个月,可延期,但最长延期不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