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瓦行业纳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最近,笔者在对我县13个乡镇的15个砖瓦生产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这些企业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申报纳税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直接影响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专职会计少,业务技能低
在被查的15户企业中,仅有一名财会人员是专业会计学校毕业的;有9户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是村组核算员出身,他们在厂里身兼数职,总帐、材料、保管、办税等一肩挑,没有经过系统的业务培训,对会计业务一知半解,更谈不上掌握税收业务知识了
还有4户企业聘用兼职代帐会计,每月用1-2天时间,根据业主提供的有关单据,编制凭证、报表;他们做帐不管事,有的申报不及时,有的报表质量差;当税务干部了解情况时,一问三不知
从检查情况看,这15户企业户户有查补,累计查补各类税收24
8万元,不少企业因业务不熟,出现对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小税种计提错误,甚至有的企业不申报、不缴纳
二是财务核算不规范,会计信息失真
检查时发现,砖瓦生产企业普通存在自制凭证多,核算不准确现象
查看记帐凭证,收条、白据、假发票等彼彼皆是,买卖、搬运等行为很少用合法有效的票据,随意性较大;不少企业用工不固定,人数不确定,工资发放手续不齐全,成本费用不准确
部分企业用砖瓦抵算上交乡镇管理费,减免税不入帐,瞒报收入、虚列支出的现象较为普遍
三是上缴额度大,税收流失多
这些企业的产权多数是乡镇集体的,乡政府常用招标的形式,将企业承包或租赁给个人经营,要求经营者上交足额承包费,企业留利少,造成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下降,导致所得税流失
据统计,15户企业年上缴各类费用228万元
如某经营者与乡政府签订协议,年上交管理费(承包金)18万元,企业上交承包费用后帐面亏损3
8万元,如果税务部门将上交费用核增应税所得,经营者不接受且负担不起
如果是租赁经营,承租者还不承担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这些税收想让乡政府承担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