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活动实施方案(共3篇)投资促进实施计划为进一步突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在当前我县经济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关键作用,积极实施“项目立县、招商活跃、招商兴县”发展战略,全面掀起招商引资热潮,确保全年引进县外资金12亿元以上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商引资确认书1
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资是指从宁城县域外引进资金(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新项目、新企业和现有企业改制
包括国家、区、市计划内的国家扶持资金和政策性资金
引进资金性质的确认由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负责
我县鼓励的投资项目有:农副产品及矿产品深加工、加工制造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商贸流通、服务企业、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我县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特别是高(科技含量高、财政贡献率高、就业率高)、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快(投资快、占领市场快)、好
二、目标责任1
将年度任务划分到15个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66个直属县和直属单位,其中镇村完成9亿元,直属县和直属部门完成2
继续开展县级班子招商引资专项推介活动,县级班子领导要积极带头招商引资
根据县领导重点招商项目专项推进责任制的要求,每人负责一个重点招商项目
每个招商引资专项推进组年内确保引进5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
各乡镇、县直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单位招商引资第一责任人
他们要把招商引资任务逐级分解,逐级落实,形成全员参与招商引资、人人有招商引资任务的责任制
进一步加强对招商工作的领导
县招商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招商工作,组织对外招商活动,定期召开会议,相互沟通,及时解决招商项目中的有关困难和问题
5、加强监督检查,由县招商局负责组织,县考核办和两办督查室参加,每季度搞一次专项检查,每半年考核一次,适时举行巡回观摩
充分发挥工业园区在土地储备和各项基础设施方面的现有优势,打破行政区域限制,积极实施“异地设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