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思考摘要:近年来,土壤污染越来越严重,不仅给我国经济发展、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而且直接威胁到人们的身体健康,鉴于土壤污染的特殊性及其严重程度,本文从污染现状、立法现状及缺陷、统一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及立法基础、内容、框架等四个方面,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治进行了立法思考
土壤是指陆地表面具有肥力、能够生长植物的疏松表层,其厚度一般在2m左右
土壤不但为植物生长提供机械支撑能力,并能为植物生长发育提供所需要的水、肥、气、热等肥力要素
土壤污染是由于具有生理毒性的物质或过量的植物营养元素进入土壤而导致土壤性质恶化与植物生理功能失调的现象
土壤处于陆地生态系统中的无机界与生物界的中心,不仅在本系统内进行着能量与物质的循环,而且与水域,大气与生物之间也不断进行物质交换,一旦发生污染,三者之间就会有污染物质的相互传递
作物从土壤中吸收与积累的污染物常通过食物链传递而影响人体健康
土壤污染物有下列4类:①化学污染物
包括无机污染物与有机污染物,前者如汞、镉、铅、砷等重金属,过量的氮、磷植物营养元素以及氧化物与硫化物等;后者如各种化学农药、石油及其裂解产物、以及其他各类有机合成产物等
②物理污染物
指来自工厂、矿山的固体废弃物如尾矿、废石、粉煤灰与工业垃圾等
③生物污染物
指带有各种病菌的城市垃圾与由卫生设施(包括医院)排出的废水、废物以及厩肥等
④放射性污染物
主要存在于核原料开采与大气层核爆炸地区,以锶与铯等在土壤中生存期长的放射性元素为主
一、我国土壤污染现状据《199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我国环境形势仍然相当严峻,多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很大,污染程度仍处于相当高的水平,一些地区的环境质量仍在恶化,相当多的城市水、气、声、土壤环境污染仍较严重;中国主要河流有机污染普遍,面源污染日益突出,辽河、海河污染严重,准河水质较差,黄河水质不容乐观
另据报道,仅浙江省受“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