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治〔2014〕156号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综治办,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综治办、教育局: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中小学、幼儿园安保工作,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1月底,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护校安园”行动
现将《2014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迅速传达到各基层单位,并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2014年3月30日2014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厉打击涉校涉园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决定,自即日至2015年1月底,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护校安园”行动
一、目标任务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进一步夯实校园安全工作基础,进一步固化健全校园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突出安全问题,全面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校园周边巡逻防控、涉校园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机制”等五项工作措施,全面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遏制发生影响恶劣的校园重大安全案事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全国校园安全稳定
二、主要措施(一)全面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
要切实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作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完善各项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
一要强化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建设
指导中小学、幼儿园配备门卫和年富力强的治安保卫人员及保安员,配全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