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日期年月日工程名称某2.3期施工单位某分部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安全防护设施交底提要交底内容:一、基本要求1.道路、通道、洞、孔、井口、高出平台边缘等设置的安全防护栏杆应由上、中、下三道横杆和栏杆柱组成,高度不应低于1.2m,柱间距应不大于2.0m。栏杆柱应固定牢固、可靠,栏杆底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0.2m的挡脚板。2.高处临边、临空作业应设置安全网,安全网距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应超过3.0m,水平投影宽度应不小于2.0m。安全网应挂设牢固,随工作面升高而升高。3.高边坡、基坑边坡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高度不低于1.0m的安全防护栏或挡墙,防护栏和挡墙应牢固。4.高处作业、多层作业、隧洞出口、运行设备等可能造成落物的部位,应设置防护棚,所用材料和厚度应符合安全要求。5.隧洞施工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喷锚支护等措施。6.夜间施工应配有灯光信号。7.危险作业场所、机动车道交叉路口、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存放场所、库房、变配电场所以及禁止烟火场所等应设置相应的禁止、指示、警示标志。二、高处作业1.凡经医生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应从事高处作业。2.高处作业前,应检查排架、脚手板、通道、马道、梯子和防护设施,符合安全要求方可作业。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平台,应铺设固定脚手板,临空边缘应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3.在陡坡、槽身模板、脚手架以及其他危险边沿进行悬空高处作业时,临空面应搭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4.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应超过3m。安全网搭设外侧应比内侧高0.5m,长面拉直拴牢在固定的架子或固定环上。5.在带电体附近进行高赴作业时,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应满足下表的规定,如遇特殊情况,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高处作业时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电压等级(kV)10及以下20354460110154220330工器具、安装构件、接地线等与带电体的距离(m)2.03.53.54.05.05.06.0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与带电体的距离(m)1.72.02.22.53.04.050整体组立杆塔与带电体的距离应大于倒杆距离(自杆塔边缘到带电体的最近侧为塔高)7.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材料等,不应掉下。严禁使用抛掷方法传送工具、材料。小型材料或工具应该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内。8.在2m以下高度进行工作时,可使用牢固的梯子、高凳或设置临时小平台,严禁站在不牢固的物件(如箱子、铁桶、砖堆等物)上进行工作。9.从事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高处作业的下方,应设置警戒线或隔离防护棚等安全措施。10.高处作业时,应对下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理和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进行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并应配备消防器材和专人监护。11.上下脚手架、攀登高层构筑物,应走斜马道或梯子,不应沿绳、立杆或栏杆攀爬。12.高处作业时,不应坐在平台、孔洞、井口边缘,不应骑坐在脚手架栏杆、躺在脚手板上或安全网内休息,不应站在栏杆外的探头板上工作和凭借栏杆起吊物件。13.遇有6级及以上的大风,严禁从事高赴作业D14.进行三级、特级、悬空高处作业时,施工前,应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三、施工脚手架(满堂支架)1.脚手架基础应牢固,禁止将脚手架固定在不牢固的建筑物或其他不稳定的物件之上,在楼面或其他建筑物上搭设脚手架时,均应验算承重部位的结构强度。2.钢管材料脚手架(满堂支架)应符合下列要求:(1)钢管外径应为48〜51mm,壁厚3〜3.5mm,有严重锈蚀、弯曲或裂纹的钢管不应使用。(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脆裂、气孔、变形滑丝的扣件不应使用。3.脚手架(满堂支架)安装搭设应严格按设计方案实施,遵循自下而上、逐层搭设、逐层加固、逐层上升的原则。4.脚手架应定期检查,发现材料腐朽、紧固件松动时,应及时加固处理。靠近爆破地点的脚手架,每次爆破后均应进行检查。5.从事脚手架工作的人员,应熟悉各种架子的基本技术知识和技能,并应持有国家特种作业主管部门考核的合格证。6.搭设架子时,所用扳手应系绳保护,所用的紧固件、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传递所用紧固件材料、工具不应抛掷。7.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8.满堂支架验收投入使用后,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