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语文学习评价原则在新一轮课程改革中,评价改革成为教育工作者公认的重点和难点,与各试验区显示出来的课堂教学的巨大变化相比,评价似乎始终是压在人们心头的一块坚冰,让人望而却步
多年的习惯以及现行的考核机制,致使我们评价学生的学习仍然只是一张试卷,至多改头换面,美其名曰“素质考核”
教师嘴里高唱课改,课堂教学却依然围绕考试“涛声依旧”,你考故我教,评价已成为制约课程改革成败的瓶颈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指出:“语文课程评价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考查学生达到学习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语文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
”因此,如何构建促进学生语文素养和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形成并发展教师乐教、学生乐学的生动、多样、活泼评价的亲切面孔,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校从2002年秋季开始实施新课程以来,在认真思考新课程理念、分析传统评价的基础上,经过了3年的语文评价的改革与实践,从评价内容、评价主体、评价方式以及评价策略的选用处理方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探索,构建适应新课程的语文多元评价体系,较好地体现了评价“以人为本、强化激励、多元参与、促进发展”的功能
一、评价原则:从甄别选拔走向促进学生的发展1、发展性原则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是“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
语文学习要用发展的观点,以发展为本的指导思想去评价学生,对学生学习活动中的点滴进步都要给予肯定,鼓励他们不断进步
要关注学生的个别差异,制定个性化的发展目标和评价标准
2、主体性原则在语文学习中,学生既是评价的研究对象又是评价的主体,通过评价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生及时了解自己的学习状况,调整自己的学习行为,关注自己学习的提高,使评价成为学生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
3、激励性原则研究表明,学生的学习动力一方面来源于外在的激励,即他人的肯定;另一方面来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