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用玻璃定作加工合同定作方:XXXX(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法人承办人:XXX邮箱:地址:XXXXXX传真:电话:XXXXXX邮编:XXX承揽方:XXXXX(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XXX职务:法人承办人:XXX邮箱:地址:XXXX电话:XXX传真:XXX邮编:XXX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位于XX市XXX的“XXXXXXX”工程项下的玻璃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定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和条款:1、产品配置、牌号、规格、数量、价款(单位:人民币)序号1、数量(㎡)单价(元/㎡)产品配置、牌号规格(mm)6YRE-0159N钢+12G+6透明钢2440*3660合计(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贰万圆整合计(小写):¥1920000
00第1页共8页特别约定:1
上述产品单价为甲方工地(或同地工厂车板)交货价格
已含税金、保险、包装费用,并提供17%增值税发票
上述产品单价仅为本合同所定,不作为其它工程参考
上述产品数量为约数,实际结算应以双方每批确认的定单和加工明细表(以下统称“定单”,格式附后)为准
乙方对甲方所下定单未提出异议并实际加工制作的,视作乙方确认该定单
上述产品的质量标准均参照现行国家标准
无国家标准的,以行业标准或乙方企业标准为准
上述产品中的中空产品用胶均采用国产优质胶,打胶深度按国家标准执行,结构胶胶深不大于10mm,聚硫胶胶深不大于5mm,大小片中空玻璃按大片计算面积
直角三角形及直角梯形用直角边作为外接矩形,其余不规则图形全部以最长边作为底边计算外接矩形,异型玻璃面积按最小外接矩形面积计算,大小片按大片面积计算;异型玻璃单价乘1
单片中空产品面积≤0
5M2,需按0
增加胶深、指定胶型或非标产品则加价另议
上述产品中的镀膜产品牌号以封样牌号为准
产品规格均指3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