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实验室废物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试验废弃物的管理,维护正常的检验工作秩序,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避开或削减试验室内感染或潜在感染性生物因子对试验室工作人员、环境和公众造成危害。2.适用范围适用于生物平安试验室产生的试验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3.定义3.1医疗废物指医院试验室在进行相关的试验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包含试验废弃物。3.2试验废弃物指医院生物试验室在试验活动或试验活动有关的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弃物。试验废弃物属于医疗废弃物。4职责4.1总务科负责中心试验废弃物的管理。4.2试验室生物平安员负责组织检查本科室试验废弃物消毒、处理工作。4.3试验工勤人员负责试验内试验废弃物的消毒、处理工作。4.4医院废物回收中心工勤人员负责责任范围内试验废弃物的收集、运输、消毒、贮存,并负责贮存设施、设备和运输工具的维护、消毒及处理。4.5试验室生物安管理小组负责试验废弃物处置工作的监督检查。5.管理规定5.1试验废弃物处理应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气构医疗废物管理方法》、《医疗废物分类目标》、《医疗废物管理条件》、《医疗卫生气构医疗废物管理方法》、《医疗废物分类名目》、《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根据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进行妥当处理。5.2医院废物回收中心负责中心试验废弃物管理,科室负责任范围内的试验废弃物管理,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防止因试验废弃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5.3应当准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试验废弃物,并根据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类别分别放置于防渗专用包装容器(袋)或者防锐器穿透密闭容器(可以是广口塑料瓶或耐重硬纸盒等)内。5.4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试验废弃物放入包装容器后不得取出。5.5严禁使用破损的包装容器,严禁包装容器超量盛装,达到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5.6操作、搬动或送过程中发觉容器有破损、渗漏等状况,应马上实行重新封装等措施并作相应消毒处理。包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5.7试验废弃物的容器外表面应有生物危急警示标志和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试验废弃物产生气构名称、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物别说明等。5.8干净的破损手套、口罩、帽子、隔离衣、废物包装容器等,不得作为一般生活垃圾遗弃,应与试验废弃物一同处置。5.9严禁将试验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放。5.10试验废弃物中含病原体的培育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急废弃物,应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剂处理后,再根据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5.11应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输工具,根据中心试验废弃物运输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至临时贮存地点。运输工具使用后应当在中心内指定的地点准时消毒清洁,指定专人负责。5.12严禁在贮存设施以外堆放试验废弃物;不得露天存放试验废弃物。5.13设专人管理试验废弃物暂存设施和设备,配备相宜的防护用品和器材,并定期的消毒。对接收的试验废弃物进行核查、登记并做好有关的交接记录。5.14试验废弃物临时贮存时间不宜超过2天,冷冻贮存时间不宜超过7天。5.15从事试验废弃物收集、运输、贮存、管理等工作人员应当接受相关法律学问、平安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学问的培训,持证上岗。5.16从事试验废弃物运输、贮存工作人员,必需做好必要的防护;并进行必要的体检和免疫接种。5.17在进行试验废弃物收集、运输、贮存时使用的个体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等不得随便丢弃,应作为试验废弃物处置。5.18发生污染事故时,应准时报告,并准时实行消退污染和影响的措施。5.19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试验废弃物在运输至临时贮存地点之前,必需在试验室内进行压力蒸气灭菌,并放置化学指示条监测灭菌效果。6.处理要求6.1处理原则6.1.1科室应指定人员定时负责危急性废弃物收集、运输工作。有特别需求应准时报办公室,布置相宜的收集频率和实践,供应必要设备、特定容器和标识方式等。6.1.2试验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