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绍县国税稽处〔2007〕44号XX县区电线电缆厂:我局于2006年12月21日至2007年1月18日对你(单位)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纳税情况依法进行了检查
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一、违法事实1、2005年将电缆和废料卖给了个人已实现销售收入合计金额为304805
20元,少缴增值税44287
2、2005年3月第19号凭证,借记制造费用34840元,贷记现金34840元,凭证后附着两张原始普通货物销售发票,一张为XX县区名丰贸易有限公司开具的XX省货物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号码为0522679X,发票内容记录是角铁和铁板,合计金额为17200元
另一张发票为XX市XX县区河山桥建材经营部开具的XX省货物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号码为0522465X,发票内容记录是角铁,金额为17640元
经检查核实,XX县区名丰贸易有限公司领购XX省货物销售统一发票记录到XX县区国税局发票窗口进行查询,发现XX县区名丰贸易有限公司从开业到今所领购过XX省货物销售统一发票没有以上发票号码为0522679X的货物销售统一发票
同样到XX市国家税务局调查,发现在XX市国家税务局税收综合征管信息系统中没有XX市XX县区河山桥建材经营部办理过税务登记证,那发票代码为g3306000321011311,发票号码为0522465X的货物销售统一发票XX市国家税务局市本级未邻购并出售过
同时也对以上两份普通发票的区别代码(指普通发票左上角的数字编码信息)进行了核对,发现这两张发票的区别代码是不符合普通发票区别代码的编码逻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及浙国税征[2001]24号文件《XX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编制普通发票XX县区别代码的通知》有关区别代码的信息,十万元版货物销售发票应该是五联式的,所以以上两份货第1页共2页物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