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村改造项目开发建设合作意愿书萍乡市湘东区湘东镇人民政府棚户区改造及镇政府搬家重修项目合作意愿书甲方:萍乡市湘东区湘东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江西飞鸿投资发展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快推动湘东镇棚户区改造和湘东镇人民政府搬家项目建设,促使湘东区城市化进度,依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和文件精神
本着“互相支持、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主旨,经甲、乙两方友善磋商,乙方辅助甲方在萍乡市湘东区湘东镇进行棚户区改造和肩负镇政府搬家重修项目
为了促使项目顺利建设,依法保护合法权益,甲、乙两方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例,本着同样、自发、有偿的原则,签订合作意愿以下:第一条项目基本状况项目名称:萍乡市湘东区湘东镇人民政府棚户区改造及镇政府搬家重修项目(系萍乡市市政府赞同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基本状况:①棚户区改造项目②镇政府搬家重修项目③捆绑开发用地以红线图为准第二条项目用地甲乙丙三方依据**市遥墙片区控制性详尽规划、土地利用整体规划,联合现状土地使用状况,共同磋商研究,初步确立:项目用地总面积约2104亩,旧村改造项目开发建设合作意愿书项目用地地点详见附件1“项目用地范围红线图”
第三条项目运作方式项目用地总面积约2104亩,此中占用**********头约1800亩,大李家和冯家约304亩
依据项目用地状况,**********需要所有进行拆迁布置,对占用大李家和冯家的土地采纳钱币赔偿(详细确实定标准见附件2)
**********头三村布置用地共计约79
92亩,保障用地66
60亩,其余保障用地7
35亩,建设布置房子建筑面积74592(该数据为甲方在批复的71040基础上预留5%能否适合
)平方米集中进行布置,需配套公建按实质规划批复面积
拟经过土地增减挂钩的方式,将三村的建设用地指标在本项目用地范围内,一致规划,形成成片的住所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