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证券交易所上市基本条件香港创业板1
目标公司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记录的公司筹集资金;2
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3
业务记录及盈利要求:不设最低盈利要求
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记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香港创业板1
目标公司的目的:目的众多,包括为较大型、基础较佳以及具有盈利记录的公司筹集资金;2
主线业务:必须从事单一业务,但允许有围绕该单一业务的周边业务活动;3
业务记录及盈利要求:不设最低盈利要求
但公司须有24个月从事“活跃业务记录”(如营业额、总资产或上市时市值超过5亿港元,发行人可以申请将“活跃业务记录”减至12个月);4
业务目标声明:须申请人的整体业务目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一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到该等目标;5
最低市值:无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6
最低公众持股量:3000万港元或已发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过40亿港元,最低公众持股量可减至20%);7
管理层、公司拥有权:在“活跃业务记录”期间,须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层及拥有权下营运;8
主要股东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9
信息披露:按季披露,中期报和年报中必须列示实际经营业绩与经营目标的比较;10
包销安排:无硬性包销规定,但如发行人要筹集新资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认购额达到时方可上市
伦敦证交所1
公司一般须有3年经营记录,并须呈报最近3年的总审计账目
如没有3年经营记录,某些科技产业公司、投资实体、矿产公司以及承担重大基建项目的公司,只要能满足伦敦证交所《上市细则》中的有关标准,亦可上市;2
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应显示出为其公司经营记录所承担的责任;3
公司呈报的财务报告一般须按国际或英美现行的会计及审计标准编制,并按上述标准独立审计;4
公司在本国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