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整合总体方案为规范矿山管理、减少矿山数量、优化矿山布局,提高矿产资源规模开采、集约利用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和省国土资源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满足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为目的,以整合资源、优化布局为重点,对矿山企业依法占有的矿产资源以及矿山企业的生产要素进行重新整合,逐步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主体,大中小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新格局,为永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整合原则(一)合理规划,优化布局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经省政府批准实施的《永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1-2022年)要求,根据资源禀赋条件和矿山开采现状,科学编制矿产资源整合方案和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合理调整矿业权设置,重新划分矿区范围,实现矿山开发合理布局
(二)规模开发、集约利用
通过资源整合,提高矿山生产规模,使矿山开采规模与其占用资源储量相匹配
应用先进技术,改进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水平,推动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四)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以大并小、以优并劣的要求,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开展资源整合
鼓励省内外、市内、相邻省(区)大中型矿山以及大中型矿产加工企业对小矿实施兼并、控股、联营,推动大中型矿业基地建设,组建大型矿业集团
(五)统筹兼顾、稳步推进
以资源为基础,以矿业权为纽带,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依法保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在确保矿业经济健康发展和矿区社会稳定的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工作
三、整合目标(一)减少矿山数量,矿山布局得到明显优化
按照一个矿床(矿体)原则上只设置一个采矿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