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受理流程一、携带资料、检验费报检1、报检申请,使用单位应在场(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报告到期日提前一个月报检;(格式见附件1)2、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自查表;(必须加盖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公章,可参照附件4格式,内容不少于法定检验报告书的项目)3、检验费;(收费标准见附件2)二、缴费、登记信息三、我所安排检验计划,提前通知受检单位并约定现场检验时间四、准备相关资料配合现场检验(所需准备资料见附件3)五、如果经检验存在隐患需要整改,场(厂)内机动车辆使用单位必须在《场(厂)车整改通知书》约定的整改时限前,将填写处理结果并加盖公章的《场(厂)车整改报告》报至我所,逾期不报视为超期不整改,将出具不合格报告
六、报检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3:00之前(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七、只受理使用单位(使用主体责任单位)的报检,其他单位代理报检概不受理
公开邮箱:jntjs@163
com密码86166393联系电话:86166393青岛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2014年6月1日附件1:场(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报检申请青岛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我单位现有台场(厂)内机动车辆,经我单位自检合格,出具了符合《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的自检报告,现申请进行现场检验
使用单位联系人:电话:报检设备所在地址:使用单位名称(章):注:表格行数不足可自行添加
申请送达日期:附件2:关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2〕61号六、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四)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定期检验收费标准项目场(厂)内机动车定期检验收费标准(元/台)100场(厂)内机动车辆类别注册代码额定起重量(t)有无起升装置台数费用其它参数车辆总数:台检验费用总计:元
注:(1)载重量≥5t的,加收50%;(2)有小型起重装置的加收100%;(3)检验周期为1年1次
附件3: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