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进程中“村转居”社区问题的调查与思考作者:时间:2006-10-12浏览次数:1759次论文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城中和近郊村整体转为社区居委会。但由于与之相配套的管理体制、管理方式没有及时进行调查,仍然按照村委会的管理模式进行运作,使得“村转居”社区内原村民与新居民之间出现了不和谐,有的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淄博市民政局针对“村转居”社区存在的问题,深入进行了调研,全面了解全市177个“村转居”社区的基本情况,找出了存在的问题,客观地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了对策。“村转居”社区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名为社区实为村”的社区管理体制与现代化城市建设的要求不相符。(二)新老居民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由于原村民与原村集体经济联系密切,在“村转居”后又没有对村集体经济进行妥善处置,造成了社区内原村民与新居民之间的不和谐。(三)原村集体资产流失严重,不稳定因素增多。(四)“村转居”社区干部的角色转换不到位、管理方式陈旧与现代化城市建设不相适应。(五)“村转居”社区地域范围不明确。“村转居”社区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为追求城市化进程,区县政府在将村委会转为社区居委会时,相应的管理体制等没有进行及时改变或调整。二是社会就业压力的增加,使居民对社区集体资产的关注程度明显增加。三是管理方式的落后与民主进程的加快,制约了社区居民积极性地发挥。针对“村转居”社区存在的问题,可采取的对策是:第一,对每个“村转居”社区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对社区集体资产实行股份制改造,建立股份制公司,变村民为股民。第二、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建立起适合城市社区建设要求的城市社区居委会,变村民为真正的居民。第三、对改制后的城市社区居委会及其社区居民实行与纯城市社区相同的待遇。第四、建立健全居民自治的规章制度,保证“村转居”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第五、做好“村转居”社区干部选拔任用和培训工作,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近些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山东省淄博市先后有177个城中和近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整体转为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居委会)。由于诸多原因的制约,这些“村转居”只是名称有了改变,其管理、运行机制等仍按村委会的模式运作,至今仍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社区,与现代城市化建设的需要有很大差距,由此常常引发出诸多不稳定因素。为全面掌握“村转居”社区的真实情况,今年1月份,我们组织人员,通过与区县领导、街道、社区干部和居民座谈等方式,对全市“村转居”社区的基本情况、管理运作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和今后应采取的对策进行了客观分析。一、淄博市“村转居”社区的基本情况淄博市现有376个社区居委会,分布在23个街道和28个镇,其中“村转居”社区居委会177个。调查发现,淄博市“村转居”工作是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而逐步进行的,最早可追溯到1981年,时间跨度达24年之久,涉及张店、淄川、博山、周村、临淄五区及高青、沂源两县和高新区。上世纪八十年代初,部分城中村零散转居,九十年代后小规模成批转居,近五年来“村转居”步伐明显加快,2000年至今已对121个村委会实施了“村转居”。目前,全市“村转居”社区辖区面积1713平方千米,居民303447人,其中党员9826人;“村转居”社区有原村民228801人,目前仍居住在本社区的194320人,占原村民总数的84.9%;不在本社区居住的34481人,占15.1%。社区党支部成员608人,居委会成员609人,交叉兼职后社区“两委”成员共755人。其中原村民725人,占96%。“村转居”社区现有固定资产971322.31万元,企业1655家,其中已有857家企业进行了改制,社区每年从企业收益达133043.06万元。社区自主兴办的公益性服务项目主要有社区老年活动室、社区卫生室、社区老年公寓、物业管理、卫生保洁、社区幼儿园、社区服务站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利民服务,但普遍规模较小,影响力差。二、当前淄博市“村转居”社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规范。“名为社区实为村”的社区管理体制与现代化城市建设的要求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