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第一节《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教学目标:(一)知识目标1、知道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
2、了解人民代表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
(二)能力目标1、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政治生活的能力
2、培养自主学习能力,能够运用事例说明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具体表现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1、确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2、树立为完善和巩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努力的观念
坚定热爱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信念
3、培养合作学习的团队精神
教学重点、难点1、人民代表大会2、关于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教学方法教师启发、引导,学生自主阅读、思考,讨论、交流学习成果
一、预习目标:1.了解我国的权力机关体系
2.认识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3、识记人大代表的职责与权利
二、自主预习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性质、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2)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3)职权(地方人民代表大会)3、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2)义务三、合作探究设计意图一是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探究学习,二是引导学生学习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基本知识,三让学生运用已学知识分析现实问题
1、对照示意图,练习课本第54页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活动的图片,说说图1
4分别表示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哪项职权
图1是全国人大通过《政府工作报告》,表明全国人大履行决定权和监督权
图2是全国人大选举国家主席,表明全国人大行使任免权
图4反映全国人大行使立法权
练习实际材料分析现实问题:1、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8月23日至28日在北京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