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后我国外资并购中的反垄断问题研究严海提要:外资并购作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一方面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却带来垄断问题
根据效果原则,一国有权对发生在境内外的并购行为进行反垄断规制,而在反垄断规制中,应该遵循国民待遇原则和维护国家利益原则
本文还从实质标准、程序要求、制裁与执行等方面论述了规制外资并购反垄断的基本策略,并结合入世后的现状,提出了我国现行对外资并购的反垄断规定中所存在的不足及完善建议
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中国掀起了外资流入的新高潮
入世将为外资开放新的领域,并逐步取消对外资的歧视性待遇,从而大大改善了中国的投资环境
跨国并购已经成为跨国直接投资的首要方式,当然,在接受外资并购在推动我国企业实行规模效益、增强企业竞争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排挤民族产业、造成金融风险、甚至威胁我国的国家经济安全
这些问题都源于外资并购带来的垄断问题
一旦形成垄断,会造成排挤国内企业,扭曲市场机制,降低市场机制等
目前,许多国家都将外资并购纳入本国的反垄断法例体系
而在这一全球趋势下,我国的情况却不容乐观,我国还没有颁布《反垄断法》,相关的配套规定也是相当欠缺
由此可见,我国的外资并购反垄断规制研究已经到了刻不容缓阶段
一、外资并购与外资并购中的反垄断(一)外资并购的基本涵义分析外资并购是指外国企业基于某种目的,通过取得国内企业的全部或部分的资产或股份,对国内企业的经营管理实施一定的或完全的实际控制的行为
作为外商直接投资中的一种,是企业并购在国际范围内的延伸,是发生在两个独立国家的经济实体之间的合并与收购行为
要清楚界定这一概念,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第一,何谓“外资”,也就是主体界定的问题
从该主体从事的并购行为来看,首先应该是外国的企业法人,而不是其他从事国际投资的主体
至于如何确定该投资者是否属于外国,我国过去一贯采取的是注册地标准,这体现在已实施的《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