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重大事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事故管理,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使公司的事故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事故,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国家、地方政府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标准和制度,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及承包商
三、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二章事故的分类和分级四、事故分类①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②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③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电气、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④生产事故:由于指挥错误,或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产、减产以及跑油、跑料、串料的事故
⑤交通事故:车辆在行使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规则或因机械故障等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⑥人身事故:除上述五类事故外,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⑦放射事故:放射源失控及由于对放射工作管理不严造成人员伤害或污染环境事故
⑧环境污染事故: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
主要包括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以及噪声与振动危害事故
五、事故分级①事故等级划分
事故按照造成的后果大小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