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氨气瓶检验作业指导书目录第一部分液氨气瓶检验工作程序第二部分液氨气瓶检验操作规程第一部分液氨气瓶检验工作程序一、为保证气瓶的检验质量,依据《钢质焊接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制订液氨气瓶检验工作程序
本程序适用于液氨气瓶的检验
二、用户送检气瓶的查收与登记
接到用户送检的液氨气瓶时,须填写《钢质焊接气瓶检验登记台帐》,接收人员和送检人员签字确认
待检钢瓶必须经残液处理合格,并附带《气瓶残液(残气)处理记录》,方可进行检验
三、检验前准备1、检验前逐只检查登记气瓶制造标志和检验标志
登记内容包括国别制造厂名称或代号、出厂编号、出厂年月、公称工作压力、水压试验压力、实际容积、实际重量、上次检验日期
检查气瓶漆色标记(瓶色、字样、字色)、钢印标记和技术档案资料,确认是否为氨气瓶
对于标志模糊不清或资料不全的气瓶,不应予以检验;对于钢瓶原充装介质不明或瓶阀锈蚀无法开启的,应与其他待检气瓶分开存放,并采用妥善办法做特殊处理
2、对使用年限超过12年的氨气瓶按报废处理,登记后不予检验
3、采用不损伤瓶体金属的适当方法,将气瓶内外表面的污垢、腐蚀产物等有碍表面检查的杂物以及外表面的疏松漆膜清除干净四、气瓶内外表面检验1、逐只对气体内外表面检查,可用电压24V以下具有足够亮度的安全灯或内窥镜对气瓶内表面进行检查
内表面有裂纹、结疤、夹杂或凹坑等缺陷的气瓶应报废
2、瓶壁上不允许有裂纹、鼓包、皱折、气泡、结疤、折叠和夹杂等缺陷,有上诉缺陷的应报废
3、瓶体磕伤、划伤、凹坑处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90%的气瓶应报废
4、瓶体凹陷深度超过6mm或大于该凹陷短径的1/10的气瓶应报废
5、瓶体凹陷深度小于6mm,凹陷内划伤或磕伤处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气瓶应报废
6、对未达到报废条件的缺陷,特别是线性缺陷或尖锐的机械损伤应进行修磨,使其边缘圆滑过渡,但修磨后的壁厚应大于设计壁厚的90%
7、腐蚀检验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