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会计国际会计法国会计国际会计法国会计法国是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曾两次建立帝国,五次建立共和国
与其它西方工业化国家明显不同的是,法国政府相当注重全国经济计划和宏观调控
就会计而言,主张统一,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的“会计总方案”便是一个典型例子
与美国依赖高度发达的资本市场不同的是,家族型的私人工商企业在法国经济结构中占有相当的比重
而且法国投资者更乐于持有政府债券和储蓄存款不愿投资企业股票的做法,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资本市场的规模,致使银行贷款在经济中发挥着很大的作用
以上情况,对法国会计的发展和一些特点的形成具有一定影响
(一)会计的法律规范与监管法国属于成文法系国家
由于重商主义影响,早在1673年和1681年,法国的《科尔伯特法典》(OrdinanceofColbert)就规定,企业必须设置帐簿,编制财产目录,并对帐薄的登记提出一些具体的要求
并特别规定:破产时倘若发现未设置帐薄,应视为欺诈破产;欺诈破产者,处以死刑
由法律详细规定会计规则的习惯一直延续下来
1807年《拿破仑法典》中对会计所作的广泛规定,至今在西方国家的会计立法中仍具有相当的影响并受到广泛的重视
有关会计的法律主要有:1.商法商法有广泛的会计和报告条款,要求企业编制年度资产和负债清单,对财务报告真实性和公允性的申明必须附有证明
会计记录是为了证据和证明的目的服务起法律监控作用,某些会计记录在特定法律诉讼中起着特殊的作用
因此,所有会计记录必须正式登记,日记帐、存货记录以及其他会计凭证必须连续编号等
企业所制定的会计手册,至少要包括详细流程图和会计制度的解释,数据加工程序和控制的说明,年度财务报表中所用会计原则的全面陈述,年度存货盘点采用的会计程序等
2.《商业公司法》
对企业会计具有较重要影响的立法是1966年颁布的《商业公司法》(LoiSurLesSocietesCo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