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法律事务律师非诉讼业务的定义是:律师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委托,在其职权范围内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与法院和仲裁委员会发生司法意义上的联系,直接为委托人办理某种法律事务的业务活动从严格意义上讲,律师的业务只分为诉讼和非诉讼两种
律师业务中除了诉讼之外都是非诉讼
诉讼的特点是:有一个独立于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对纠纷做出具有强制意义的裁决,这个第三人是法院或仲裁委员会
非诉讼是相对于诉讼而言的,所以非诉讼中没有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的介入
非诉讼律师业务包括:1、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修改、拟订、履行监管
合同事务是律师最主要的非诉讼业务,它的范围非常广,涵盖了投资决策、招标投标、项目开发、房地产开发与转让、知识产权、企业改制、股份转让等各个经济领域的事务,因为这些事务最终都要形成合同
合同事务的处理包括两个阶段:(1)合同的设立阶段,时间跨度为从一方发出要约或要约邀请直到合同生效
具体事务有a调查情况b参与洽谈c制作合同文本d审查、修改、拟订合同e申报批准或登记
(2)合同的履行阶段,时间跨度为从合同生效到合同终止,具体事务是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合同是否需要中止、变更、解除,并且及时以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需要特别说明是:律师处理合同事务并不一定形成合同文本,因为合同的各方有可能不达成一致意见
2、就某一事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
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函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们送交的对象不同:法律意见书是出具给委托人的;而律师函是出具给与委托人有联系的其它一方或几方
这个“某一事件”有可能是因合同而产生的(如拖欠款项、出现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等),所以它与合同事务有一定的联系,但它也有可能与合同完全无关(如侵权、出现意外情况导致损害等)
3、协助企业(委托人)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企业的内部管理制度是管理的内容,法律的形式
因为在一个企业之中,第1页共12页内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