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一完小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的总体要求和全省县域整体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我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水平,决定从2014年开始,全面实施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
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推进教育信息化,硬件是前提,资源是基础,教师是关键,体现在课堂
今后一个时期,我校要以全国、全省教育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技〔2012〕5号)、《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教师〔2013〕13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实施规划〉的通知》等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为目标,以解决课堂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为重点,通过组织实施新一轮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全员培训,显著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全面提升我校基础教育信息化水平,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原则1.深度融合原则积极利用信息化成果,以信息技术应用手段和培训课程资源为载体,推行混合式培训,引导教师将信息技术引入教学全过程,推动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深刻变革,通过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2.应用导向原则坚持把应用作为提升工程实施的切入点、着力点和核心要务
通过将信息技术深入应用于教学活动和教学评价中,改变教师与学生传统的“教与学”模式,构建形成内容更加多元、方式更加灵活、目标更加多样的新型教学环境,实现教材多媒化、资源全球化、教学个性化、学习自主化和环境虚拟化
3.按需施训原则充分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遵循教师专业成长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规律,以需求为导向,以实施“国培计划”